储能市场化应用该如何推广?监管局发布的《实施细则》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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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

储能市场化应用该如何推广?监管局发布的《实施细则》存在问题?

省统调日负荷曲线显示:7:45-9:00 13:15-14:00 负荷急剧爬升,11:15-12:00,17:15-18:00急剧下降。

东莞峰段时间:9:00-12:00, 19:00-22:00,

系统调峰时间与峰谷电价时段有错位,鱼跟熊掌不可兼得,整体降低了储能的收益。储能不能全在低谷电价时充电,如11:15-12:00期间,需要充电;也不能全在高峰电价时放电,如07:45-09:00期间,需要放电。

放电时间:7:45-9:00雪中送炭?9:00-11:00锦上添花?而在11:15-12:00电价高峰段放电,收益高了,但是对调度来说是火上浇油?

解决方案:

储能市场化应用该如何推广?监管局发布的《实施细则》存在问题?

AGC的调令由电网统一发送,因此建议储能电站充放电给与特别的电价,例如在11:00-12:00充电期间是否可以给予充电电价的优惠?因为响应的是电网调度的指令,在高峰期充电,即便是给予了补贴,其收益也是较低的。

储能市场化应用该如何推广?监管局发布的《实施细则》存在问题?

削峰填谷原理:第一次充电时间:00:00-08:00,第一次放电时间:09:00-12:00;第二次充电时间:12:01-19:00,第二次放电时间:19:01-22:00。低价的时候充电,高价的时候放电,这样就可以实现峰谷差价的套利。

储能市场化应用该如何推广?监管局发布的《实施细则》存在问题?

按照正常的两充两放模式:充电时间0:00-8:00,12:01-19:00;放电时间9:01-12:00,19:01-22:00,按2MW/2.5MWH、300天/年计算,收益是529713元,如果参与电力辅助服务,最低收益可以达到625768元,所以可以看到,参与电力辅助服务比单纯的削峰填谷的峰谷差价收益要高。

但是是不是所有企业都可以参加电力辅助服务呢?《细则》第四条规定:电力调度机构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要求,为储能电站接入电网提供必要的服务,加强储能电站调度管理。电力调度机构负责监测、记录储能电站实施充放电状态。储能电站充放电状态接受电力调度机构统一调度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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