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资本入局核电站建设,释放什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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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核电产业在国家能源结构转型与“双碳”目标的推动下进入加速期,而民营资本的入场成为这一进程中的重要变量。

从2020年浙江三澳核电一期工程首次引入吉利集团2%的参股,到2024年国务院一次性核准江苏徐圩、浙江三澳二期等5个核电项目,将民资持股比例提升至10%,民营资本在核电领域的参与力度呈现“从试点到扩容、从边缘到核心”的跃升。这一变化背后,是国家对“两个毫不动摇”政策的深化落实,也是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战略性产业中的标志性突破。

“准入放宽+技术赋能+法治保障”政策组合拳

2025年4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能源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明确支持民营企业参股投资核电项目,参股比例首次突破10%;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版)》,进一步放宽能源、通信等领域市场准入限制,推动核电等重大项目向民营企业开放。

2025年5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国新办发布会上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进法》有关内容,规定民营企业可平等参与核电等国家重大项目建设,保障其依法使用资金、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

上述政策形成“准入放宽+技术赋能+法治保障”的政策组合拳,标志着核电领域对民营资本从“试点探索”转向“制度性开放”。

民营企业参与核电投资的三种路径

当前,民营企业参与核电投资的模式已形成三类典型路径

1.产业链协同型,如久立集团作为核电材料供应商,以5%的股比参股广东陆丰核电站,实现从供应商到股东的身份跨越

2.能源需求驱动型,如山东魏桥集团因工业用电需求迫切,通过参股核电项目推动绿色转型

3.财务投资型,如吉利、万向等企业以资本注入分享长期收益。

截至2025年初,全国已有10家民营企业参与5个核电项目,累计出资45亿元,带动民资投入超240亿元,核电产业的“国民共进”格局初现雏形。

民企,国企的布局与博弈

在民营企业的具体布局中,两类主体表现尤为突出:一是深耕核电产业链的“专精特新”企业。以久立集团为例,其生产的核级管材长期供应秦山、大亚湾等核电站,2024年以13.5亿元参股陆丰核电一期项目,将技术优势转化为投资话语权。类似企业还有福斯特集团、青山实业等,它们通过参股核电项目,推动国产替代与技术反哺,形成“研发—应用—收益”闭环。

二是跨界能源的产业巨头,如山东魏桥集团依托铝电联营的庞大体量,参股核电以降低碳排放强度,同时锁定未来60年的稳定电力供应。

国有核电企业则通过“让股不让权”策略实现风险与收益平衡。例如,中广核在浙江三澳项目中保留46%的控股权,地方政府与民企分别持股52%与2%,既缓解资金压力,又确保对核安全的主导权。

这种模式下,民资主要承担财务投资者角色,而核电的设计、建设、运维仍由中核、中广核等央企把控。这种分工既符合核电行业的高安全门槛特性,也避免了民企因技术短板引发的运营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部分民企正尝试突破“参股不控核”的边界。例如,久立集团提出“未来希望参与更多省内项目”,而国家能源局亦表态支持民企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暗示未来可能出现“民企主导细分技术领域”的新格局。这种从资本参与到技术共研的演进,或将重塑核电产业链的价值分配。

民资入核的挑战与应对之策 

尽管政策红利释放,民营资本入局核电仍面临三重困境

1.技术壁垒与人才短缺。核电涉及反应堆物理、材料科学等尖端领域,民企普遍缺乏技术积累。例如,核级阀门、堆芯仪表的研发需数十年经验,而国内相关人才多集中于国企体系。  

2.资金沉淀与回报周期矛盾。单台华龙一号机组建设成本约200亿元,民企参股1%即需投入2亿元,且需承受15-20年的投资回收期。久立集团参股陆丰核电的13.5亿元出资,相当于其全年利税总额,资金压力可见一斑。  

3. 市场准入隐性门槛。尽管持股比例提升至10%,但核电许可证发放、安全评审等环节仍由国企主导,民企缺乏话语权。 

针对这些挑战,政企两端的破局路径逐渐清晰: 

政策端:国家能源局计划建立民资参与长效机制,包括完善准入条件、规范收益分配、提供信贷支持等。例如,探索“民企技术入股”模式,允许以专利替代部分现金投资。 

企业端:头部民企正通过“纵向深耕+横向联盟”突围。纵向层面,久立集团将30%的研发预算投向核级材料,推动国产化率从60%提升至85%;横向层面,民营企业联合体(如浙商民营联合体)通过抱团参股降低风险,复制其在杭台高铁项目中的成功经验。 

核电产业的民资想象空间

未来十年,民营资本在核电领域的机遇将聚焦三大方向: 

1.技术创新的“弯道超车”。随着小型模块化反应堆(SMR)、第四代核能系统商业化加速,民企在灵活性与创新效率上的优势凸显。国家能源局已明确支持民企参与聚变堆、数字化运维等技术攻关,这为跨界企业提供了切入机会。  

2.产业链的“毛细血管渗透”。核电设备国产化率需从目前的90%提升至100%,民企在密封件、传感器等“卡脖子”环节大有可为。例如,浙江青展实业通过石墨材料研发,打破日本东丽的垄断。  

3. “核电+”综合开发的蓝海。民企可依托核电基地布局制氢、海水淡化等衍生业务。例如,山东招远核电项目计划配套建设氢能产业园,民企可通过参股获得绿氢生产优先权。 

小结:

民营资本入局核电,绝非简单的股权结构调整,而是一场关乎能源主权、产业升级与制度创新的深层变革。民资正以“鲶鱼效应”推动核电产业从封闭走向开放这场变革中,一个更高效、更包容、更具韧性的能源体系——已然清晰可期。

参考:热点新闻《中国正在拼命建核电站,释放了什么信号?》;央视新闻《10家民营企业参与5个核电项目 民营企业参股核电比例首次达10%》;经济参考报《瞄准核电等重大项目 能源领域加力引入民资》;中国城市报《支持更多民营企业入局能源领域建设》;经济日报《民资入核共谋产业发展》;民生观察员《国家能源局力挺民企进军核电领域:能源格局变革进行时》

       原文标题 : 资本 | 民营资本入局核电站建设,释放什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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