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油田IPO前,给实控人“发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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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乐居财经 李姗姗

在克拉玛依市区东北角,坐落着一座“沥青丘”,这里像山泉一样流出的不是水,而是黑色的油。当地人把这里叫做“黑油山”,维吾尔语也叫“克拉玛依”,著名的克拉玛依大油田便位于此。

在这片油田上,即将诞生一家油田工程技术企业IPO,前不久,注册地址位于克拉玛依市的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力股份”)向北交所递去了一份招股说明书。

近日,科力股份的IPO进程进入问询阶段,问询函中,监管对公司产品质量风险、客户合作稳定性、毛利率下滑风险、采购情况披露不充分、关联交易的真实公允性以及存货跌价计提是否充分等11个问题发出质疑。

招股书与问询函外,科力股份还曾存在股份制改革时未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此次冲击北交所IPO,科力股份拟公开发行股份不低于100万股且不超过2100万股,拟募集资金1.81亿元,其中9989.97万元用于智能生产制造基地建设项目,5071.5万元用于油气田工程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

IPO前,科力股份实施了一次股权激励计划,其中大部分股权分配给了公司实控人赵波,可谓给赵波发了一个“大红包”。

一、改制时未足额代扣代缴个税,IPO前给实控人股权激励

泡在原油味扑鼻的实验室里,和同事一起做实验、写报告、攻克科研难题,是58岁的赵波最幸福的时刻。

1984年,毕业于西南石油大学(原西南石油学院)油田化学专业的赵波远赴新疆油田,致力于我国油田化学及其节能环保行业的研究开发、产业化及成果推广工作,在新疆石油管理局勘察设计院研究所效力了长达20年时间。

2004年,随着石油工业改革的深入,时任研究所所长的赵波,带领着研究所全体职工打破“铁饭碗”,踏上了改制之路。

彼时,勘察设计院旗下曾有一家集体所有制企业科力实业,组建于1992年10月,后于2004年11月改制为“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即科力股份的前身),原研究院职工则与新疆石油管理局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职工以所得经济补偿转为科力有限的等价股权或债权,并与科力有限重新签订三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

科力有限设立时,注册资本为300万元,由赵波及31名参与改制的员工以及一家外部投资者石大奥德持有股份,其中,赵波持股13.25%,石大奥德持股12%。

往后的11年时间里,科力股份共进行了4次股权转让和2次增资,多位员工辞职退股的同时引进了数十位新自然人股东。此外,还有唯一一家国有投资机构新科源以3.5元/出资额的价格给公司投了200万元,不过,仅入股三年时间就与石大奥德一起以9.62元/出资额的价格相继套现退出,新科源与石大奥德投资浮盈分别174.89%、1636.58%。

2015年10月,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革时,共有43位股东,全部是自然人股东。值得一提的是,科力股份改制时因未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曾在2019年3月被克拉玛依市税务局下发《税务处理决定书》,要求其补缴530.9万元,但不予加收滞纳金。

2022年6月,科力股份挂牌了新三板,并于次年2月进行了定增,定向发行股份392.15万股,募集资金总计约1199.98万元,发行价格仅有3.06元/股。如果此次成功登陆北交所,参与定增的投资人将浮盈约234.93%-267.35%。

实际上,此次定增也是科力股份实施的一次股权激励计划,认购对象为两家员工持股平台新疆力晟、新疆科聚。但值得一提的是,公司实控人赵波认购了其中大部分的股权,发行的392.15万股股份中,赵波认购了150.99万股,占比38.5%,其余的由85名公司高管及员工认购。

递表前,科力股份由43位自然人股东及2家员工持股平台持有股份,股权架构较为分散。其中,赵波直接持股31.57%,并通过新疆力晟、新疆科聚间接控制公司6.13%的表决权,合计能够控制公司37.7%的表决权,同时,其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职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

二、大额赔偿事件蒙尘IPO,境外子公司亏损遭诘问

作为一家专注于油田工程技术服务领域的企业,科力股份集油田化学品研发与生产、工程装备设计与制造于一身,业务覆盖原油脱水、油田水处理、采油化学、油田增产增效、油气水分析检测、油田设备升级改造等众多技术服务领域。

油田技术服务、油田专用化学品和油田专用设备构成科力股份的三大收入来源,2020年-2022年及2023年第一季度,其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12亿元、3.35亿元、4.47亿元及7404.35万元,持续增长。

尽管营业收入一路增长,但科力股份毛利率却不断下降,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3.68%、30.63%、23.84%及23.3%,2023年一季度毛利率较2020年已大幅下降10.38个百分点,且低于行业平均值7.73个百分点。

此外,科力股份净利润起伏也较大,报告期各期分别为283.93万元、3646.4万元、5030.18万元及524.3万元,尤其是2020年,全年净利润还不及2023年一季度净利润多。

对此,科力股份表示,这与一起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赔偿事件相关。2019年,科力股份控股子公司欧亚地质向客户销售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含有大量有机氯,导致客户原油中的有机氯含量超标。

经协商,欧亚地质承担给客户造成的经济损失。截至2020年3月,客户外输商品油有机氯含量已符合输油标,油田生产和原油输送正常。欧亚地质已于2020年11月底前向客户支付赔偿款合计3040.73坚戈(约合人民币5023.04万元)。至此,2019年销售产品有机超标问题已解决并赔偿完毕,无后续纠纷,欧亚地质与客户继续正常开展业务。

招股书显示,欧亚地质成立于1999年,注册地位于哈萨克斯坦,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欧亚地质及另外一家境外子公司加拿大科力开展境外业务,期内,公司在海外地区收入分别为1.37亿元、1.14亿元、1.94亿元及3391.7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布为44.08%、34.49%、43.87%及45.95%。

境外收入占据“半壁江山”,但欧亚地质、加拿大科力两家境外子公司盈利却较低甚至亏损,2022年及2023年一季度,欧亚地质净利润分别为-494.39万元、146.44万元,加拿大科力净利润分别为869.11万元、30.03万元。

对此,监管层对科力股份发起问询,要求其说明境外各子公司的收入构成及主要客户情况,并分析细分业务收入波动原因及合理性,以及盈利较低甚至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并对境外子公司财务核算的准确性、资金管控情况、如何防范资金占用等不规范事项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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